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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处说,有理有法依”——湖南衡阳蒸湘区法院化解物业纠纷工作纪实

时间:2024-04-29 12:23:14 出处:知识阅读(143)

原标题:“有理有处说,有理有处院化业纠有理有法依”——湖南衡阳蒸湘区法院化解物业纠纷工作纪实

红网时刻 通讯员 胡海鹏 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物业和业主的说有实纠纷看似不是大事,却实际影响着群众的法依纷工日常生活。2021年以来,湖南衡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开庭以案说法、蒸湘作纪推广支付令、区法送法进社区等多举措着力化解物业纠纷,解物共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1231件,有理有处院化业纠调解物业纠纷131件,说有实受到当地物业公司和群众的法依纷工好评。

巡回法庭进社区——力促现场高效化纠纷

蒸湘区法院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办案。湖南衡阳

“我的蒸湘作纪屋子漏水漏了这么久,还没有解决问题,区法你还停我的解物水,我就是有理有处院化业纠不交物业费!”业主江某和物业公司扯起了“麻纱”。

江某的房屋因楼上房屋漏水而受损,他多次将情况反馈给物业公司请求处理,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江某因此拒交物业费,再加上物业停水,更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2021年9月15日,蒸湘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在蒸湘街道肖家湾社区开展巡回办案和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及时化解这起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纠纷。

法官李世军和人民调解员周孟秋搭档合作,通过释法明理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他们一方面向业主强调,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建议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要积极听取业主建议并改善服务,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在法院、司法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江某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江某向物业公司支付欠缴的物业费2468元,物业公司按照业主要求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随后双方签订电子调解协议,纠纷现场了结。

普法“零”距离——倡导社区自治新风尚

向业主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后也不能无理拒交物业管理费。”2021年9月23日,蒸湘区法院副院长滕丽华、立案庭庭长赵志平来到肖家湾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提供“零”距离精准司法服务,受到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好评。

当天的普法现场座无虚席,滕丽华就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纠纷所涉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现场为业主答疑解惑,同时向物业公司和业主赠送了法律资料,对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进行了针对性指导。

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蒸湘区法院还将近3年的典型物业纠纷案例整理编辑为普法读本《给业主的一封信》,并制作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展板摆进社区。

“此前,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与业主和和气气地解决物业纠纷,但始终不理想。”衡阳莱佛士公司经理感慨道,“这次多亏了蒸湘区法院《给业主的一封信》和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展板,让我们有理有处说,有理有法依。近百余户业主自觉缴清欠缴的物业费近6万元。”

依法适用支付令——助力物业管理解难题

法官指导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网上立案。

今年2月,蒸湘区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根据湖南省安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惠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债权债务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依法采用电子方式向业主发出支付令,督促19户业主在15日内缴纳已拖欠的物业费,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自2021年起,蒸湘区法院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类具有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等类型化案件依法适用支付令,并推广使用电子送达方式,累计发出支付令1017件,支付令生效861件,为债权人追回物业费等各类款项1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物业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胡海鹏 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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